发达国家的态度:
欧盟提出了明确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007年《能源与气候变化政策》中提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至少减少20%,若其他发达国家也能承担这一挑战性责任,则欧盟可以进一步承诺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30%。在2007年底的巴厘岛会议上,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减排进程,欧盟又提出了到2020年减排25-40%的目标,德国政府进一步提出如果欧盟承诺30%的减排目标,其将承诺减排40%,2007年英国在《气候变化法》(草案)中也提出了26-32%的减排目标。欧盟对其他国家的减排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尽快完成后京都协议的谈判,力争使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参与,并纳入国际航空和海运部门,要求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主要的新兴经济体尽快着手控制排放量的增长。欧盟认为从2020年开始,新兴经济体要减少绝对排放量,而且这种减排目标都是切实可行的,不会损害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
很长一段时间,日本并没有对2020年提出自身的具体减排目标。尽管原则上同意欧盟提出的至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半的长期目标,但提议重新确定《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基准年,即将1990年改为2000年后的某一年。同时,提出了通过“部门减排方法”公平设定各国减排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球能源效率提高30%。日本认为,部门减排方法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而且也适用于其他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国,包括中国和印度。对于发展中国家部门减排目标的设定,将在其现有技术和政策情况基础上,考虑向其提供合适的新技术后,产生的可能的减排量。
日本新任首相鸠山由纪夫9月7日发布公告表示,日本将巩固本国的减排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