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工程是依据中俄两国政府协议,在核能领域进行的高科技合作项目,是列入我国"九五"计划的重点工程之一。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厂区按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规划,并留有再建2至4台的余地。一期建设2台单机容量106万千瓦的俄罗斯AES-91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设计寿命40年,年平均负荷因子不低于80%,年发电量为140亿千瓦时。单台机组的建设工期为62个月,计划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建成投产。
俄罗斯AES-91型核电机组是由俄罗斯圣彼得堡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计开发的改进型压水堆型核电机组,符合国际现行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标准,其主要技术特点包括:反应堆厂房采用双层安全壳结构、安全系统采用完全独立和实体隔离的4通道(N+3)结构、设置堆芯熔融物捕集与冷却系统等缓解严重事故后果的安全设施、使用铀-钆一体化全锆先进燃料组件等。为适应国际上对新一代压水堆在技术、经济和安全性方面的发展要求,田湾核电站采用了俄罗斯和国际上经过验证的、成熟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安全壳预应力张拉系统采用新型倒U形55束钢缆张拉方式、采用全数字化仪控系统、每台机组设置4台100%容量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等,其安全性优于当前世界上正在运行的大部分核电机组,发生堆芯严重损坏或熔化事故的概率小于10-5/堆年,发生严重放射性泄漏事故的概率不超过10-7/堆年,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与西方正在开发和建设的先进压水堆的目标一致,在某些方面已达到或接近国际上正在设计的新一代核电站的要求。
田湾核电站采取"中俄合作,以我为主"的建设方式。根据中俄两国政府协议和总合同,俄方负责核电站总的技术责任和核岛、常规岛设计及成套设备供应与核电站调试,中方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土建施工、围墙内部分设备的第三国采购、电站辅助工程和外围配套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核电站大部分安装工程。与核电站配套的输变电线路工程和调峰设施,由江苏省电力系统负责建设。
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核电行业和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在工程建设中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实施严格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田湾核电站工程于1999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国家主席江泽民和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互致贺函,国务院和俄罗斯总理普京发来贺信,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出席开工仪式并剪彩。在中俄两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心、支持下,田湾核电站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工程前期和设计阶段工作已经完成,1号机组土建和主要设备制造基本完成,进入全面设备安装和单系统调试阶段,2号机组正值土建施工和设备制造高峰期,辅助配套项目全部开工,部分已完成土建施工,交付安装与调试。工程二级进度计划节点目标全部按期或提前实现,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不断加强,工程投资处于有效控制中。
在中俄两国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将与中外各参建单位团结协作,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有效实施"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控制,努力把田湾核电站建设成为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的一流核电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