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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讨论]店大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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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8 2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盛房产PK东盛客户。






关注世上不平事,大部分业主愿意把百分之十的赔偿金捐献给希望工程

涉案金额:1000000元 委托费用:0元 附件:没有附件 有效期限:2006-7-19 8:36:00

案件委托内容


谁曾料想,花大价钱购买的新房子竟成了心头之痛?面对“问题房”我们欲哭无泪,东盛房地产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背合约,欺诈业主,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至此,连云港市墟沟镇东盛大厦的业主彻底跌入了购房黑洞。

时光追溯到2004年的6月,连云港市的墟沟东盛房地产开发商为即将开工的东盛大厦倾力造势,引来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宣传此楼地上23层,19,20层为单身公寓(其他为产权式酒店),玻璃幕墙,落地窗户,豪华电梯大厅,24小时热水和保安,4米8挑高,魔幻空间,一层变两层,无敌海景......简直是房中极品了。东盛大厦地基刚打,开始售房,长长的队伍排了一天一夜,房价也飙升为当时同地段的两倍,拿到号的人,只有十分钟,只许一个人进去,选房,付款,真是店大欺客啊,可是中国的老百姓已经见惯不怪了。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自从付了款,麻烦便接踵而至。2005年夏天,每个业主都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速交七千至八千元钱”,声称是收取埋在墙体内的方钢的材料和人工费用。可是宣传和合同中从未提到过此费用,而且土建费用怎么能让业主分摊呢,很显然开发商是找借口牟取二次利润。在业主们的一再强烈反对下,此次收费不了了之,而东盛公司开始变本加厉,正式拉开了侵犯业主权益的序幕。

按照合同约定,房子的交房日期是2005年11月30日,但我们并没有接到任何来自东盛的消息。到了2006年的1月份,我们去现场观看,发现大楼尚在施工阶段,灰尘弥漫,而此时的东盛却连发两封通知书,催促业主接房装修,并威胁:“过期不办理收房手续,将收回该房屋,一切责任业主自负!”一个尚在施工还未通过验收的房子,业主怎么能接收呢?而且宣传中的落地窗变成了普通的窗户,如果隔成两层,那2楼就是一个无光照无通风的密室了,根本就无法居住,于是业主们愤怒了,找到东盛,他们应对说这就是规划,无法变更。难道我们花了双倍的钱买的高档公寓住宅就是这样的?业主们拿出宣传单,跑了无数次,终于开发商勉强同意在2层开了40公分高度的窗户。业主们是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与开发商沟通,但麻烦却接二连三的到来,令人惊讶。

第一,因为加盖了2楼层,直到2006年6月20日,就是逾期了近7个月后,东盛才寄来交房通知书。我们的合同上有这样的约定,如果乙方(业主)延期付款违约,将付给甲方(东盛)每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而甲方(东盛)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却是一笔勾掉了的,这不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嘛。于是业主多次要求东盛对等合同,支付我们房款每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东盛却一再拒绝,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这张交房通知单上,面积误差比达百分之五点多,按合同或司法解释,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业主。而东盛却无视法律和合同,让业主把这百分之五的钱全交上,这不是明显的欺负敲诈业主嘛。而且我们多次向东盛要求看查分摊图纸,都被无理拒绝了。

第三,其他楼层是产权式酒店,只有我们这两层是单身公寓,开发商一没装中央空调,二也没预留空调室外机的承放平台,而是把我们的外墙砸开了个110CM*140CM的大洞,把室外机放在洞内,室外机的后半部分却在室内,占用了本来就狭小的室内空间(开发商竟然还狡辩说,你们买的是建筑面积,那建筑面积又没少啊),而且影响了空调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增加了空调的购买和使用成本(只能装一个室外机,而我们的房屋是两层,就要买一拖二,或者一拖三空调,这样的空调很贵又费电),空调使用时的噪音严重影响业主的身心健康。我们多次向开发商提出这些问题,他们却加以搪塞,不愿承担责任。

第四,两户人家之间的隔墙高4.8米,厚度仅0.1米,对于这样一个高层住宅,墙的质量,隔音,保温,承重,业主们多次提出质疑,并希望看到大楼施工图纸的具体尺寸,却被东盛拒绝。我们找到有关部门咨询,他们说,这种轻质隔墙,减轻重量,降低成本,必然牺牲隔音和承重(比如挂空调,电视,热水器等)。可是,为什么牺牲的总是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呢,这样的房子我们还能住吗?

第五,合同中还有一部东南方向的电梯,是19,20层的业主专用的,现实中已变成东北方向了。可是业主还没开始启用呢,已经变成旧电梯了,目前其他约有20个楼层的酒店的装修,搬运家具,家电,都是高频率,满载的使用该电梯。事实上,业主专用电梯已经沦为公用货梯了。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06年1月-6月)业主们就房子存在的问题多次与开发商进行联系,协商,可是开发商对业主从敷衍,欺诈到威胁,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他们的真面目。疲惫不堪的业主终于有一次在大楼上看房子时见到东盛的张总,他满口答应和业主面谈,当业主按他们的要求选出代表,在他们指定的时间到达他们指定的地点时,这位张总却失约了。商人不是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吗,这样毫无诚信,丧失道德准则的开发商在东部大发展的今天为何能大行其道呢?

我们也寄希望于区消协,开始他们很热情,说要重视要立案,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再找他时,他讲让我们自己去找东盛吧,不了了之。我们找到市消协,他把我们又推回到区消协。我们给有关部门发出7封快件,没有一封回复的,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终日奔走在烈日下,内心充满了难以描摹的愤怒和忧伤......

购房者一直都是弱势群体,如今,业主们的维权行动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购房人的想法。借此呼吁,希望建立起和谐的、诚信的买卖关系。也许你也有类似遭遇,也许你很同情我们,那请求你抽个空帮我们转发一下,能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能让更多的媒体知道,能让更多的政府人士知道,让他们各取所需,谢谢!

如果在媒体或者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东盛房地产公司对房屋进行整改并做出相应赔偿,我们大部分业主愿意把百分之十的赔偿金捐献给希望工程,来报答社会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请求各界人士的帮助,我们所说句句属实,请联系我们9595995995@sohu.com,qq:137149929.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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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07: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知道叫,不知道做事,中国的法律拿来做什么的?不成大事![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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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5: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都受骗拉[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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