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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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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225|回复: 7
发表于 2009-4-5 14: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论坛里的朋友打听一下。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及对象中要求有从事核安全工作的经验满XX年。这个“核安全工作”指的是什么?我在某工程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是不是不满足“从事核安全工作”的条件?知道的朋友帮帮忙,给我讲讲到底什么样的工作算是“从事核安全工作”,最好能多举几个例子,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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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3: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我没看过报考条件,不过我看我们这去年考的应该都没到这条件,这是不是“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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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12: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也帮自己顶一下。

清楚这个问题的朋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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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是:
(1)核安全评审;
(2)核安全监督;
(3)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
(4)核质量保证;
(5)辐射防护;
(6)辐射环境监测;
(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领域。
另外,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应在一个从事核安全专业工作的单位执业。
以上引自“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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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1: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考条件还是没说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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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8: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第六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编写考试用书,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6年。
2、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
3、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3年。
4、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年。
5、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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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09: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通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对于就业和个人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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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00: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发展空间不大,这个证书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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