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 中广核,几乎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说法:“社聘”不如“员工”……
可是,我问过不少人,都说不知道这一说法的根据是什么,也就是说:有关社聘不如员工的说法,貌似没有什么根据。
我也曾在核心希望论坛上对这一说法作了澄清说明:所谓“社聘合同一年一签,员工合同三年一签”到底是什么回事?我的一位同事,原在DNMC培训中心,合同是三年一签,后来转到工程公司,与其它员工、社聘职工一样,合同统一“一年一签”……难道他就这么变成了“社聘”?
今天还特地问了一位以前一起工作的社聘职工,其待遇是否与其它员工有别?他明确告诉我说不清楚。这时,身边另一名同事插话说:“现在没什么不一样!以前好像不一样,但现在都一样。”
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欢迎说出来!
不过,我想提醒一句:不要说没有根据的话。任何猜测都不能作为依据,任何臆想都不应成为凭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