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和3月30日,由中核集团公司召集 三门核电项目各出资方,先后在京召开了两次会议,就加快成立三门 核电项目公司的各项事宜进行了会谈,并达成了共识,确认了相应的出资比例,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奠定了基础。
会议中各出资方确认的相应出资比例为: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5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1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10%,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5%。各出资方就《浙江三门核电工程投资协议》修改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充分讨论后达成共识,并在3月30日草签了《浙江三门核电工程投资协议》和《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章程》。各出资方商定4月上旬在北京召开三门核电项目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积极协助项目公司开展工商注册相关工作,力争使公司于4月中旬注册成立。
3月30日,中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康日新出席了三门核电项目出资方第二次会议,与出资方代表进行了座谈。他代表中核集团公司感谢各方在核电领域进行的长期合作,希望各方在三门核电项目的合作中,为了共同的目标把工作做得更好。 中核集团公司作为三门核电工程的控股方,一定会竭其所能,一心一意、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地建设好三门核电工程,继续推行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协议来维护出资方的利益。他要求三门核电建设一定要规范公司行为,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织和落实投资、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他指出,"我们是企业",企业就要追求效益,这就是三门核电项目公司总经理部需要承担的职责,同样是五个股东方赋予总经理部的权利和任务。
中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余剑锋主持了两次会议,中核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中核建设集团公司分别派出代表参加会议。浙江三门核电项目筹备处向出资方汇报了项目工作进展。
2005-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