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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我市幼儿园今年收费实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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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06: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幼儿园收费实行新标准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幼儿园收费实行新标准,所有幼儿园只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赞助费一律取消。其中,保育教育费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180元,二类每生每月150元,三类每生每月100元,经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后,一类(含一类)以上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适当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供应伙食的幼儿园可收取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每月结算,多退少补,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参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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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9 06: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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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23 06: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

保育教育费按月或学期收取,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幼儿家长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交纳。幼儿入园后又休园、退园和转园的,要退还剩余的保育教育费。

  赞助费一律取消

  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所有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以代办费名义收取幼儿在园的活动、学习、生活用品等费用。另外,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半前),园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行收费。
入园时已交赞助费的,其所交的费用按照幼儿剩余在园时间折算到月,相应抵扣保育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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