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
保育教育费按月或学期收取,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幼儿家长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交纳。幼儿入园后又休园、退园和转园的,要退还剩余的保育教育费。
赞助费一律取消
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所有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以代办费名义收取幼儿在园的活动、学习、生活用品等费用。另外,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半前),园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行收费。入园时已交赞助费的,其所交的费用按照幼儿剩余在园时间折算到月,相应抵扣保育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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