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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布工资指导线 金融电力行业涨薪禁超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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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3: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公布工资指导线 金融电力行业涨薪禁超18%        
             http://news.hsw.cn    2008年04月30日 11:37:24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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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金融、电力、房地产等行业职工工资最高涨幅不得超过18%,建筑、餐饮业等行业职工工资涨幅最低不能少于5%。南京市29日公布了今年度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对金融、电力、房地产等少数垄断行业以及一些从业人员较多的行业,还规定了具体的
行业工资指导线。   
  南京市今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增长一般应该是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0%~12%;生产经 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涨幅不能超过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8%;各类企业工资增长最低不得少于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5%。该市当天还公布了 11个行业的具体指导线,如生产经营正常的制造业工资涨幅应该为12%,最高不能超过18%,最低不得少于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工资涨幅一般 为10%,最高不得超过18%,最低不得少于5%;房地产业正常为11%,最高不超过18%,最低不少于5%。
  虽然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对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没有硬性约束力,但作为政府对企业合理增加工资的一种宏观调控方式,南 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希望通过发布工资指导线,能引导各类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正常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该市要求,凡该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都应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确定工资总量增长幅度的前提下,重点协商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增长具体额度,并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 (黄红芳)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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