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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邦:让工会真正姓“工”才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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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7: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建邦:让工会真正姓“工”才有实际意义

2008-04-13 08:34:38 来源: 大洋网(广州) 网友评论 205 条 点击查看  不少工会组织不但不能充当职工的组织者和利益代言人,反而代表资方利益说话,为资方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助纣为虐”。作者:周建邦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在一份书面材料中提出,现在人们都在谈工资增长问题,谁都知道,工资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4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在一些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带有对抗色彩的工会一般都能够为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攸关利益代言,为工人们“出头”,以此挽回单个员工在资本面前的弱势。但在我国,工会一直显得碌碌无为、疲软乏力,使职工的利益和声音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进行表达。因此,我国也应该考虑如何使工会在诸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等工人利益与资本利益的博弈中发挥应有作用,这样才有实际意义。
此前,在《工资条例》的起草过程中,以及在一些官员的讲话中,谈及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都在不断强调“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然而,此前发生的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就给“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上足了眼药,凸显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尴尬。事实上,“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能否成为职工争取工资待遇的“通道”,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改变工会的角色定位,使工会彻底摆脱资方的附庸地位,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组织者和利益代言人。
在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中,“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处境尴尬的根本原因就是工会的缺位。在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中,我们只看到飞行员、东航公司、民航局的三方博弈,根本就看不到工会的身影。
纵观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劳资关系,其中都活跃着工会的身影。工会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取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工资福利的一支极为重要的力量。
可我国的《工会法》虽然明文规定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工会组织依旧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阴影,工会作为官方性质的职能地位依旧没有改变,绝大部分工会组织依然作为资方的附庸而存在。不少工会组织不但不能充当职工的组织者和利益代言人,反而代表资方利益说话,为资方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助纣为虐”。
一方面,政府不再直接主导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另一方面,工会组织又没有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失去了“组织”保障,职工人数再多也是一盘散沙;失去了群体组织的力量,职工只能成为资方任意宰割的“羔羊”。你想,作为高端人才的民航飞行员尚且不能通过“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更遑论农民工了。

东航飞行员“罢飞”,显然是一种比“野猫式的罢工”更不可取的“极端方式”,因为其行为无异于“绑架”了广大乘客。“罢飞” 这种“极端方式”,既有悖于飞行员的职业道德,也损害了民航公司的商业信誉。而出现“罢飞”这种“极端方式”的重要原因就是工会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中的缺位。这也从反面说明,让工会真正姓“工”,成为职工的组织者和利益代言人,对劳资双方及管理层来说,都有正面作用。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周建邦) 14912.gif attachments/month_1015/14918.htm此帖于 2008-04-13 17:51 被 小梦练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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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8: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问题所在啊,
工会没有发挥应该发挥作用,劳资双方没有正确的平台沟通,
矛盾积累就会出现极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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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19: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工会一直显得碌碌无为、疲软乏力,使职工的利益和声音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进行表达。
说的实在太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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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16: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党领导下工会,都是这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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