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是途经啊,看着大家那么情绪激动,不得不给你们浇点凉水,国家法律强制性条款规定的是,正常提供劳动后,不能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但对于年终奖金的发放,国家任何一条法律也没有强制必须发,而是将自主权给了企业,由企业决定是否发放,发放的范围。结合你们讨论的内容,已经离开原来的企业离职职员,任何一家公司都不会发年终奖的啊!要不信,大家可以打听打听,想想也是可以理解啊,既然是奖金,当然是用来激励人的,都离开公司了,还谈什么激励啊,换成是你们当领导,我看一样不会发,有限的激励,当然要用在刀刃上。华兴公司的做法,我看是公道的,离职是要本钱的,在离职时,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这些话,说出来可能让要大家骂,但还是要让大家想开点,既然到了一家更有前途的公司,也不要就骂前公司,这样话,假如让新公司知道了,对大家的人品可能会质疑哦! 不要坐着说话不腰疼,扣的不是你的血汗钱,国家固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发,但是在各方面都没有做出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实行同工同酬,相同岗位就必须相同待遇,而且发的是09年的年终奖,评什么不发啊,你们是根据哪条规定不发的啊,我想核电圈子这么小,有一天跟华兴还是要碰面了,那时候可不是任你华兴宰割的牛羊了,而是业主对承包商,人争一口气,这次吃的亏大家都不会忘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