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正常照射还是潜在照射,在辐射安全评价中都必须遵守三个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即实践的正当性、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和风险限值。对于 核电厂来说,实践的正当性是无庸置疑的。防护的最优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必须贯穿于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的全过程。从正常照射防护的角度看,就是要贯彻使工作人员和公众的接受的照射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因此要从政策上确定个人受照剂量和集体剂量的目标值;在设计中考虑减少辐射源和放射性流出物的各种措施、合理地布置系统和设备、进行辐射分区、设置合适的屏蔽层和辐射监测系统等;在运行中制定辐射防护最优化纲要,在防护机构设置、防护管理、防护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定、各类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受照控制等方面加以贯彻。从潜在照射防护的角度看,最重要的是减少事件(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及采用缓解措施来减少事件发生后的辐射后果。具体说来,设计中要保证三项最基本的安全功能的实现,即:①提供安全停堆手段,使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期间反应堆安全停堆,并使之保持在安全停堆状态;②提供排除余热的手段,使停堆后从堆芯排出余热;③放射性物质包封,使任何释放在运行状态期间低于规定目标,在事故工况期间低于可接受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