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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福清核电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集资开发商品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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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4 11: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人问我们,福清核电生活区的一些产权问题,其实都知道,福清核电生活区从本质上就是商品房,而非福利房,这是以前王银虎想极力回避的问题。因为,中央不会让国企去搞什么所谓的房地产开发,福清核电是发电单位不是房地产商,也不允许国企搞什么福利房。

所以,员工掏钱买商品房,就应该有相应的合同,收据,发票等,目前推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需要这样做,否则,商品房不能顺利交易。即便大家目前不交易,也得考虑以后吧。

  再说说有关产权归属问题,生活区有车库,地下室。无论住户数与车位数的比例是 1:0.5, 1:1, 1:2还是多少,地下室的产权都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个问题在别的商品房小区,开发商都不想承认,但福清核电生活区不同,业主们大部分都是单位的员工,很容易统一认识。
  作为商品房的成本,由土地费用+建安成本+管理成本等构成,员工们出资购买商品房,其费用的总和理应是大于或等于商品房的成本的,而生活区的地下室,也是建筑主体的一部分,自然含在建安成本里,所以地下室以及住宅周边的附属建筑物比如底层商铺、物业办公楼等,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除非开发商出具了有关证据来证明这些附属建筑以及地下室的成本费用由他人承担。但生活区的开发商在哪呢 谁出来解释呢 该问王银虎吧,当时他是负责人嘛。 所以,只要任何一位员工转让其住宅,理应相应地把其车位等一块转让,不应被干涉。既然是商品房就可以自由转让,当初签的什么协议,其实没什么法律效力。最重要的是商品房合同,产权证等,商品房是商品,也有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还有,一般地下室等的成本,大概会占到小区建安成本的40%左右,所谓的开发商不会自己承担,王银虎和他的所谓朋友们更不会承担(因为当初王银虎和大家解释,这些前期投入的资金,是他向朋友们借的,好有钱的朋友们啊,会无偿借贷吗)。如果他们说他们承担了,就请公示该小区所有的建设费用明细,面向自己的员工们公布!
想想这些隐形的开发商会这样做吗,他们不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吗  

王银虎,你是否该和你的朋友们,给大家一个说法,以党性和人格,以员工的名义!

说了这么多,还是有的人未明白。还有些疑问。
我们再来说简单些,当初的开发商福融置地和生活区建设的负责人王银虎,是让大家筹资来把生活区建起来的。
他们是该把建设成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告诉员工们,毕竟这是靠大家集资建的福利商品房,并不是纯粹的商品房,因为纯粹的商品房不应该存在排资论辈的选房程序,这个大家应该很容易理解。
再说到费用,当时大家出的钱,如按600户计算,统共好几个亿,70万一套也得4个多亿了。这几个亿全部用在了一期的买地建房上,负责人理应把建安费用公示出来,毕竟生活区的公共部分,地下室和多余的车库、底层商铺、物业办公场所,还有尚未出售的住宅(当时说有90套左右),这一大块建筑的成本到底是谁出的,要给大家说明白,这可是一大笔费用,如果有90套不出售的住宅,就值大概5000万。这一大笔费用由谁来摊呢 是开发商还是员工们?如果是所谓的开发商福融置地的,那他们是在学雷锋吗,不想把其变现吗?如果是员工筹集的总费用里出的,那作为业主的员工们得到什么利益呢? 5000万,一年的投资收益大概至少也得有100-200万,相当于业主们一年的物业费用,另外还有商铺的出租或销售收益呢? 所以,业主们难道都不想了解清楚吗  公示建安成本真的没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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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14: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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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2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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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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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7: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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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8: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核电论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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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9: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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