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核协会6月8日发布的一份新报告称,对于小型模块化反应堆 (SMR),要想在清洁能源转型中发挥作用,国家监管机构应通过双边和多国协议就设计和安全审查进行合作,共享技术审查,就安全标准建立共同立场,并适当利用现有的参考SMR设计审查来简化 SMR 许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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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SMR 的设计成熟度和监管期望——描述了不同国家的许可程序与反应堆设计阶段之间的关系。它由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工作组和世界核协会工作组CORDEL-反应堆设计评估和许可合作的许可工作组联合组成。根据工作组成员(代表来自亚洲、欧洲和北美的九个国家)的两次调查结果,该报告探讨了与监管预许可和许可流程相关的SMR设计和技术成熟度期望。
报告称:“尽管各国在流程和步骤数量上存在差异,但建筑许可证申请所需的设计成熟度在调查答复所代表的国家中相对一致。” “然而,在它们存在的地方,国家之间的预许可流程差异很大,并且对不同国家的申请人有不同的设计成熟度期望。” 该报告描述了不同的设计阶段,并定义了调查中考虑的各种类型的 SMR——轻水反应堆、高温气冷反应堆、快中子反应堆、熔盐反应堆和热管微反应堆。
工作组为 SMR 供应商、许可证申请人、国家监管机构和政府确定了最佳实践和建议:
SMR 供应商完成主要研发活动、相关的设计和技术决策,以及展示明确的未来技术开发计划,是被调查国家开始和/或完成预许可活动的先决条件。
在 SMR 供应商母国以外的国家开展预许可或许可活动之前,重要的是针对拟议东道国的要求进行差距分析,并制定解决已确定差距的适当方法。
记录所有主要设计修改、升级、安全决策以及决策所依据的方法或基础的系统方法对于在设计过程中建立监管信心至关重要。
要求许可证申请人在预期的许可活动中与国家监管机构积极和早期接触,以了解反应堆设计的技术准备情况,并阐明预许可和许可过程每个阶段的技术和设计成熟度要求. 应通过早期参与充分制定安全案例要素并向监管机构解释,以尽量减少对设计的监管审查的潜在延误。
持续参与并及时提交设计和安全文件对于与国家监管机构建立信任并支持审查过程非常重要。
从事或计划开展 SMR 许可活动的国家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就设计和安全审查、共享技术审查、建立关于安全标准的共同立场声明以及确定任何其他领域的合作而受益。适当使用参考 SMR 设计审查(如果存在)的协作。
与国际原子能机构 SMR 监管者论坛和安全标准委员会等国际机构的合作提高了分享共同经验、制定国际最佳实践以及创建、修订和协调安全标准和许可方法的能力。
将许可框架的任何变化通知潜在申请人并投入适当的资源来支持及时审查、批准和许可对于支持 SMR 的部署至关重要。
对部署 SMR 感兴趣的政府应在进入许可程序之前对正在考虑的设计进行详细的技术准备评估。
CORDEL 项目经理兼该报告的主要作者艾伦卡森说,为 SMR 实现简化的监管方法将使反应堆开发商在将其技术推向市场的时间尺度和成本方面具有更大的可预测性。全球只有少数 SMR 完成了正式的许可流程。注意到这些活动的成本,卡森说:“我们继续看到许可成本增加,虽然报告承认反应堆供应商和国家监管机构将有一个学习曲线,但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分享这种学习以便其他希望部署 SMR 的国家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参考设计和许可活动,从而降低其他国家的许可成本。”
他补充说:“如果我们希望 SMR 发挥它们对未来清洁能源系统的潜力,就需要更多地认识到项目的可投资性和反应堆供应商的长期可持续性,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简化和协调国际法规,同时保持与大型反应堆相同的高安全水平,并保护国家监管主权。”
他指出,重要的是不要停止“可能而且正在为核电开辟新的潜在市场”的创新。“目前提出的所有设计都不太可能进入市场,但如果我们要利用正在开发的创新设计,就必须在支持这些新技术的监管环境上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