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08|回复: 9

NTP+14 总算签约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28 13: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核三门核电签订核岛承包合同   2009-02-28    

    2月28日,中核团体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岛承包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钓鱼台举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中核团体公司副总经理、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剑锋,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炳华等有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军、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夏志定分别代表合同双方在承包合同书上签字。
    孙勤对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岛承包合同的签订表示祝贺。他要求,全体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通力合作,携手并肩,为推动国家新型核电发展、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社会做出贡献。
    余剑锋表示,作为国家核科技产业的主力军,中核团体公司在核电设计、建造和项目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希看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等各方的支持下,中核团体在AP1000技术转让等工作中发挥技术上风,加快AP1000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和再创新,加大自主技术创新力度,共同建设好三门核电依托工程,为民族核电事业的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汉虹说,作为三门核电核岛承包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将与各参建单位精诚合作,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据了解,本承包合同主要包括核岛部分设备供货、核岛建安以及对西屋公司的监管和协调等内容,明确了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和责任,为实现业主三大控制的目标提供了保障,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的要求奠定了基础。
    国家能源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核团体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各股东、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西屋电气公司、肖工程公司等相关单位职员参加了签字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 1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 15: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签了就好,可喜可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 15: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2月27号的关于“投资地产”的帖子中,有一位叫concrete的兄弟,提到了高尔夫球场和CV办公楼的事情,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下,避免误会。
1. 高尔夫球场是三门业主在银子岗隧道口修建的提供给员工的休闲娱乐场所,和海逸大酒店前面的网球场是一个性质。该高尔夫球场是三门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承担的建造合同,跟SNPEC没有关系,这一点可以和三门业主商务合同处的同道询问。、
2. CV办公楼的题目。根据施工前各方的一致意见,CV拼装场地、厂房及其配套临建设施属于西屋公司责任范围,属于大合同范围,跟SNPEC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出现结算题目,也是西屋公司和三门核电公司结算,不通过SNPEC。
3. 在该帖子中出现了AP1000的造价题目。AP1000的价格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很复杂,有的跟原材料有关,有的跟制造厂的报价有关(具体的其他因素就不逐一列举了)。上学的时候,哲学里讲看待事物要捉住主要矛盾。AP1000价格的主要矛盾什么时候也轮不到办公楼和所谓的三门业主的球场呀,请各位看帖的同道要捉住厉害。
4. 在项目上修建办公楼,是国内各个工程公司通行的做法。例如中广核工程公司在阳江项目上就有阳江工程公司,并且盖了大楼,这是出于要长期服务于项目现场的需要。其他例子我不逐一列举。

我们干核电的,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我们能改变的事情上来、做一些有益于核电发展有益于项目推进的事情上来,多干实事、少说空话、少发牢骚,不要戴着有色的眼镜看待新事物。上级领导定了的事情就要往执行,你可以有想法,但是要把想法埋在心里,等到项目成功了,再回首之前的幼稚想法和气话,自然就会云消雾散的。

核电的进步靠实干,而不是发牢骚,与诸位核产业的朋友们共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1 2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驾驭造化纯阳”
1. 谢谢澄清-承包商常年离家在外,当然也需要休闲娱乐,为了更好地投进工作。业主投资固定资产,无可厚非,究竟核电厂设计寿命是60年。
2. CV据说是模块化,而modular的上风是在永久工厂制造fabrication,以保证质量;在工地jobsite临时场地拼装assembly,以缩短工期;楼上所说,该“临建”属于西屋合同范围,请澄清
a.办公楼是否是临建?
b.是否西屋联队Consortium出资和负责治理兴建?
c.项目完工,是否拆除地貌恢复原样?
3. 每一笔不必要的支出,积少成多,终极都增加了项目的投资。我更倾向于进步长期异地在外员工的待遇。
4.该点不能苟同。承包商Contractor在项目现场,是在项目建设周期(48个月)通过工程服务为业主建设永久工程permanet work赚取工程款,通行的做法是为自己建临时办公空间,而不是到现场投资建不动产Real Estate为自己花10个月建设permanet work; Samen的FCD还有一个月未到,SNPEC先开工了自己的First Concrete。这也许说明了SNPTC现金流很充裕啊!
中广核工程公司本来就是广核的子公司,阳江的兄弟公司,同SNPEC号称的核电新体制,独立的EPC工厂公司不可相同并论。
长期服务于项目现场需要?AP1000号称48个月的建设周期,不算长,SNPEC却要先花10个月为自己建幢10层大楼,有点长。
工程完工后,这座不动产如何处置?

张老师说是由于业主提供的空间装不下高峰时SPMO的300号人马,不知这peak time持续多久。我曾经到过南京扬子巴斯夫IPS,上海化工区赛科,南海壳牌石化等工地,YPC-BASF-Fluor的PMT,BP-Amec的IPMT,Bechtel-Foster Wheeler-SEI的PMC人数都在sanmen SPMO的300人之上,但现场办公都是在一层的Metal Build System的钢结构临时办公屋(不是楼)之中。

原因有五:
1。承包商是来为业主,而不是为自己,建永久工程。
2。租赁或临建办公室,有助于改善承包商自己的现金流。
3。租赁或临建办公室比建永久设施,造价远远低的多,从而降低了报价,为业主节省了支出,并增加了自己投标的竞争性 Competitiveness。
4。临建不改变业主报批的规划,整个工程完工时可以拆除恢复原状,保护了环境。
5。节省出的用度,可以为员工改善异地待遇。

引用: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我们能改变的事情上来我对“你们不能改变的事情”更有爱好。
引用:不要戴着有色的眼镜看待新事物承包商在现场给自己盖大楼的观念很落后,很陈旧。当然,也许总承包财大气粗,业主或应感到荣幸,至少不用担心截留分包商的工程款了。
引用:上级领导定了的事情就要往执行对不起,国核技不是搞军工的,员工也不是士兵。而总承包与分包商和外国专利商打交道,要靠合约办事。“思想高度同一到**"是荒唐可笑的。
引用:你可以有想法,但是要把想法埋在心里核电论坛是供大家交流的空间,不是给你埋躲想法的保险箱。
引用:等到项目成功了...待到山花烂漫时,比投资超过1500美元,我们可以回阅这些旧帖,想想为什么?

与你和诸位核电建设者共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 23: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全部英语,
我写不出来,但还是能看的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 2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打架,你们几个。
首先国内的做工程就是这样的,办公楼要气派。国外的EPC的公司都不愿意多花钱做投资,国外的很多运营的工厂世界一流的能源企业现场办公楼都是比公共厕所还简陋的,这点是国情所决定的。 那中国政府的楼能和美国政府的楼比吗?同样是纳税人的钱。
第二,既然中国要首堆肯定要面临很多困难的,用度高也是没有办法的,造价不会如西屋吹的那样廉价,不管是国人被梦还是有人误导也好,定下来的事情了,就该多往关注解决的办法。既然交了学费就要学到东西。
第三,中国的核电发展体制是畸形的,所以中国发展核电30年了没有什么大的进展;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左右的。
别吵了,省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00: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百花齐放,百家争叫;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这才是论坛繁荣的根本所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00: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投资国核技24亿都是纳税人的真金白银,作为一个纳税人,当然同国资委监事会一样,有义务监视质疑国企的投资。
对于国资委下属的承包商,如中建,中化工程公司,中核建设,中铁,中铁建,中冶科工,中煤科工,中水电,中交团体,葛洲坝等等,业主支付的工程款才是公司营业收进的来源,国资委不是它们的信用卡,可以随意透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22: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ESBWR,看了你的帖子,在下受益匪浅,对于你勇于把自己的看法和大家分享表示钦佩。
其次,在下对一些题目进行澄清:
1. 对于业主兴建的娱乐设施的使用,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自身都是可以利用的。项目现场不比大都市,业余生活贫乏,只要有需要,都可以按业主的治理规定使用娱乐设施(或场所)。
2. CV拼装场地安装工作,是西屋公司的范围。按照合同条款,国核工程公司是不参与治理的。西屋公司及其施工承包商在那块场地如何治理,是否修盖办公楼,工程公司无权过问。场地的使用和规划,是不可以与业主的总平面布置冲突的,在西屋公司及其施工承包商的用地申请,也是经过业主批准的。换句话说,业主以为这么做并无不妥,并且批准了的。
3. 项目结束后,临建设施是否拆除,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三门项目来说,一期工程结束后还会有二期、三期,届时二期三期的规划是不是和临建设施有冲突,这都是决定是否保存临建设施、厂房的因素。在下并不清楚三门业主对后两期工程的规划和平面布置,故不敢妄下结论,请见谅。
4. 节约不必要的项目投资,节约本钱,进步项目员工的生活质量。在这一点上,我非常同意ESBWR的观点。但是,项目上节省下来的资金,无论对于哪个工程公司来说,都会通盘问虑其用处,不会简简单单地就留给项目员工进步生活水平的,呵呵。希看ESBWR同道您能理解。具体省下来的资金用在何处,各个公司有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好一概而论。
5. 有多少现金流算多?算充裕?国家核电刚刚起步,比起财大气粗的中广核和枝繁叶茂的中核总,还差得远呢。“多”和“少”总回是个相对概念。本人不甚清楚各家有多少银子,不敢信口雌黄呀。
6. 中广核工程公司和国核工程公司是同类型企业,都是承担项目治理任务的。这两家公司做不做EPC,关键看签的是什么合同,假如签的是EPC,那就做嘛;假如不是,想做EPC人家业主也不干呐。所以呀,没什么好不比如较的。
7. 业主也在盖楼的。一盖就是14层,还是宿舍楼。现在的宿舍楼,以后都是给承包商居住的,业主自己搬到条件更好的往处住。工程结束了,承包商都各自回到各自的往处,这些宿舍楼可怎么办?拆掉太可惜,闲置也不是个事。实在,每一个项目的审批(哪怕是民用建筑)都是各公司领导层共同决策的结果,必然要考虑长远的发展,不能由于眼前的困难而把困难留在以后,越往后事情越多,反而不好解决。项目在发展,机组在不断地上,人力投进必然会激增,倘若不考虑基础设施的投进,将来必定捉襟见肘。

ESBWR的题目非常好,很有水平,每一个题目都切中要害,固然我不清楚他(或她)的年纪,但看得出来是很有工作经验的同道。真理越辩越明,欢迎大家来讨论,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