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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总体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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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3: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2月4日,国家核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在上海虹桥迎宾馆签署了《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总体设计、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这是合同双方在历经三年项目前期合作后取得的新的重要成果。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郑明光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郝宏生共同在合同文本上签字。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炳华,副总经理孙汉虹,中国电力投资团体公司总工程师兼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培根,中国电力投资团体公司核电部副主任李琦,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薛益叫,国家核电AP1000工程项目治理部和中国电力投资团体公司相关部分的领导和嘉宾共同见证了合同签字。签字仪式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兼国家核电AP1000工程项目治理部副总经理王明弹主持。
签约双方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精诚合作,共同发展,顺利实施三代核电AP1000依托项目的工程建设,不辜负国家赋予的历史重任。
此次合同的签署,是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继2008年4月28日签订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体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后实现的又一项三代核电依托项目重大里程碑目标,标志着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将再次在AP1000依托项目中承担总体设计与相关技术服务的责任。
目前,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的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已进进实质性阶段,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正在与国家核安全局进行第一次安全审评对话,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和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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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09: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签合同可以先做设计后付款
没有环评报告可以先平场地做海工
仪式最后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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