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我们是某 核电项目的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SG上装载的加速度记录仪超过了规程的要求,现在工程公司要求我们开具NCR。可是我们通过对记录仪数据进行分析,以为其中的数据存在很多的不公道性,同时与部分参考规范中内容描述差距较大,目前工程公司对于上述疑问点也未能说明清楚。目前我司希看能够先进行试验,验证该记录仪。
现在向各位请教:
(1)我司是否可以以该数据不公道拒尽开启NCR,假如其依据的数据存在疑问,该不符合项是否存在;
(2)工程公司要求我司先开具NCR,并可在其中将相关的疑点予以描述,上述做法是否妥当,对此,想请教各位对NCR的正确的定义和解释;
(3)由于整个作业过程应该说很好的进行控制(当然部分环节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即使开具NCR,由于该加速度要求题目,从原因分析到整改措施的描述,据闻另一项目承包商在类似NCR中原因描述为不可抗力,整改措施为建议调整规程中的限制,上述是否公道;
以上,还请各位释疑。不胜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