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执照
1.1.1 操纵员
操纵员的资格要求如下:
a) 学历要求,理工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b) 经历要求,至少
2a 的
核电 厂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其中在所在核电厂有不少于
1a 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
c) 培训要求,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且所有考试成绩合格;
d) 健康要求,经核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医院检查,书面证明无
HAF001/01 第三十条规定的职业禁忌症,即无癫痫、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疾病、阵发性昏厥、美尼尔氏综合症、听觉或视觉缺陷、色盲、神经官能症以及可能引起判断力减弱或运动肌共济失调的任何其他身体或精神状况。
1.1.2 高级操纵员
高级操纵员的资格要求如下:
a) 学历要求,理工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b) 经历及培训要求,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所在核电厂推荐可申请参加高级操纵员执照考核:
1) 在所在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
2a 以上(含
2a ),业绩优良,完成《操纵员再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2) 曾在相同规模、相同设计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
2a 以上(含
2a ),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3) 曾在不同规模、不同设计的核电厂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
2a 以上(含
2a ),在所在核电厂相关的技术岗位上工作
2a 以上(含
2a ),完成所在核电厂《操纵员培训大纲》和《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所在核电厂操纵员执照申请考核者;
4) 曾在相同规模、相同设计的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岗位上连续工作
2a 以上(含
2a ),完成所在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只需参加执照申请的模拟机考试和口试;
5) 持有不同规模、不同设计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在所在核电厂相关技术岗位上工作
2a 以上(含
2a ),完成《操纵员培训大纲》及《高级操纵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c) 健康要求见1.1.1中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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