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函〔2007〕6号
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2007年1月18日至19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二
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
确保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核电厂 临界 检查 函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检查对象: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1月18日至19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
(三)《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表一)于2007年1月18日至19日对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了
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DNMC)关于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循环运行情况、本次大修总体实施情况、辐射防护、
在役检查
以及核安全相关专题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现场巡视、现场见证、人员访谈、文件检查等方式对重要核安全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DNMC参与检查活动的人员名单
见附表二。
三、检查结果及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本次大修的进展比较顺利。到目前为止本次换料大修中主要的预防性维修、修改、定期试验、在役检查等
项目均基本按计划完成,人员的辐射剂量控制在限制范围内。
同时,根据国家核安全局的要求,本次大修中DNMC代表性地选取了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一回路辅助系统管道焊缝进行渗透检查,未发现可记录显示,确认了管道焊接质量。此外,检查组针对以下问题提出相应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辐射防护问题
虽然本次大修的辐射防护指标水平与以往大修基本相当,但是大修中发生了一些典型性事件。DNMC应针对这些事件进行充分反馈和纠正,并按照辐射防护最优
化的原则,根据内外部经验反馈,进一步完善辐射防护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的辐射防护要求,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二)L2RCP029MT故障问题
连续两个循环L2RCP029MT由于批次备件的质量等因素发生了重复性故障,DNMC已对该部件进行了更换,并制定再次出现该故障的应急预案。DNMC应进一步研究探头失效机理,同时加强对第二组设备不可用的管理。
(三)备品备件的管理
检查组注意到DNMC强化了对不符合项的管理,增加了工程评价和风险分析的环节。但是鉴于备品备件的质量文件以及物项的临时替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DNMC应从采购的源头进行严格管理,并加强预见性采购工作,减少临时替代物项的使用。
(四)L2RGL系统异常及故障
尽管RGL系统的故障率已有下降,但在上一循环中还是发生多次异常或故障。DNMC应加强对RGL系统的监督检查和问题跟踪,并及时总结故障原因,防止同类故障重复性发生;同时及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故障处理方案。
(五)运行事件的反馈
本次大修期间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发生两起运行事件,DNMC在后续的事件报告中应对事件情景和根本原因加以详细描述,鉴于两起事件与人因和试验条件相关,DNMC应加强试验和检修工作的风险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因此,检查组认为,DNMC应按计划完成本次大修的剩余项目,并按照反应堆临界条件的检查要求,确认相关系统、设备以及状态条件,将试验完成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检查组建议,批准DNMC在完成以上工作并经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开始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反应堆临界活动。
如果机组在启动过程中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二号机组反应堆再次临界的异常情况,DNMC应立即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未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二号机组不得开始反应堆的临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