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13|回复: 3

关于批准岭澳核电站四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15 17: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文件











国核安发〔2006〕87号











关于批准岭澳核电站四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通知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05年12月向你公司颁发了《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但同时规定,将4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设为控制点,未经我局批准不得进行浇注。经对岭澳核电站四号机组基坑负挖、现场准备情况的检查,我局认为,浇注第一罐相关条件已经具备,决定批准岭澳核电站四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
      你公司应按照《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建造工作,确保建造阶段不给未来核电站安全运行留下任何隐患。

  

  二○○六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核电站 核安全 混凝土 通知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广核工程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5 17: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核安全若干问题的辩证思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4 09: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贴子,不顶说不过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4 09: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嘛1~~~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