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 核安全中心于1989年3月成立,是国家环保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有关 核电厂、研究堆、 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技术应用、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安全的技术评价、验证、监测、科研以及核安全科技信息等工作,为我国民用核设施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核安全中心拥有12个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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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于1989年3月成立(1994年12月以前为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是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我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从事有关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的技术评价、验证、监测、科研以及核安全科技信息研究等。核安全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及配套设备,先后建立了核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系统、核设施运行与经验反馈系统、核安全管理数据库及核安全情报咨询系统等一系列核安全有关的技术设施(软件与硬件);引进、开发并建立了核安全审评软件库。核安全中心的技术设施保证了我国的核设施安全审评和监督工作与国际接轨并在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运行。核安全中心拥有12个处室,人员编制现有100人,职工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是一支专业技术学科较为齐全和具有优良素质的核安全技术队伍。他们了解国际核安全发展动态并掌握国际核安全审评和监督技术,在发展我国核能事业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核安全技术开发和研究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我国的核安全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做出了贡献。
主要职能
核安全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以及国家的其他(原子能 、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核安全法规为依据,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他核电发达先进国家的法规文件和实践经验,在下述方面为国家核安全局对我国的民用核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核安全审评
国家核安全局实施核设施建造许可证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通过核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等一系列文件的审评在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 运行和
退役阶段提出核安全评价报告;
对乏燃料处理和处置提出核安全评价报告。
核安全监督检查
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各阶段的核安全监督检查;
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各阶段的重大不符合项的技术审评和监督;
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阶段的核安全监督(资格核查及过程监督);
核燃料循环,三废处理及核材料许可证管理的核安全监督。
辐射防护及核事故应急和评价
对核材料辐射防护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对核设施事故应急评价报告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为核事故应急与评价系统的运行及核事故应急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核设施运行经验反馈系统
收集和分析民用核设施运行经验
进行民用核设施运行事件的评价;
建立并运行民用核设施的运行经验反馈系统。
核安全管理数据库系统
核电厂运行异常事件数据库;
反应堆核安全管理数据库;
核承压设备核安全管理数据库;
核安全评价软件库
软件搜集
软件维护
软件开发。
为核安全审评和处理重大不符合项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独立验算提供计算分析软件,现有许多软件已入库可供使用。
轻水堆系统热工水利分析程序;堆芯瞬态热工水利分析程序;燃料元件行为分析程序;安全壳分析程序。严重事故分析程序等。
自动动态增量非线性分析有限元程序;大位移变形非线性、温度场、热弹性分析有限元程序;大型通用力学计算程序;动静态通用分析程序; 三维线性、非线性结构力学动静态分析程序;结构力学动静态响应线性程序;结构力学动静态线性响应分析程序等。
质量守恒三维风场/粒子扩散模式程序;短程拉格朗日烟团模式程序;远程大气扩散模式程序;核事故放射性后果评价程序等。
临界计算程序;核电站反应堆主冷却剂放射性活度计算程序;实体保卫系统评价程序等。
核安全信息:
编译、出版及发行有关核安全技术文件;
搜集与整理国际核安全技术交流资料和图书;
搜集与整理国内核设施工程资料及审评成果;
出版核安全刊物。
核安全法规:
参与民用核设施安全法规的修订、审查和出版;
向公众宣传核安全法规和核安全知识;
参与核安全法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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