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安全与核保卫的笔谈
柳 苏
(编者按:"911"事件后,国际上对
核电站受到恐怖分子袭击的可能性引起高度重视,对于核安全和核保卫有了新的理解,本文作者根据国际反恐会议上有关各国人士发表的观点就此作一概述。)
柳苏(中国):
自有核反应堆以来,核安全就成为头等大事。与之相应的核保卫工作,实际上是采用远离都市、加强监管的手段,防止可能的间谍活动。所以那是一种冷战思维。但人们从来没有想到过,人为的恐怖袭击,会以民用的核设施为对象。"911"事件以后,防恐反恐的呼声不绝于耳,
核电站是否要有反恐措施自然也在考虑之列。可是冷静下来的核科学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什么是核安全,什么是核保卫,倒又产生了疑虑,好像这两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可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但是说不清不行,说不清楚就没有办法安排相应的工作。
且听各位专家的意见。
哈士米先生(巴基斯坦):
安全与保卫的概念已经存在了半个世纪,现在依然是个问题。19世纪初期,当贝克勒尔发现放射性之后,居里以及其他一些科学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当时还不懂得保护自己免受放射性的伤害。60年前,第一座人造核反应堆建成的时候,有一个人拿着斧子站在吊硼酸刹车包的绳子旁,随时准备砍断绳子让硼酸注入堆芯来中止链式反应。核反应堆的紧急停堆叫做"刹车(SCRAM)",英文缩写的意思就可以解释为"单根控制棒的执斧人"。
核安全走过了很长的路。1979年的三哩岛事故和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事故,使我们对安全屏障作了改进,形成多重保护、纵深防御、冗余配置和多样化的概念,并且认识到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灾难性的"911"事件又使我们重新检查我们对核材料、放射性物质和核设施的保卫问题,以防止恶意地利用辐射的有害效应来威胁社区、城市和环境。
因此,核安全与保卫有其共同的目标,那就是防止公众和环境受到幅射的危害。核保卫的内涵还要深一些,它要考虑防止有人以扩散放射性造成严重灾害为手段,对社区、城市和政府形成威胁。
核安全的含义是指硬件与行政方面的措施与安排,它们用于确保三项安全功能在所有可能的适用工况下都能得到满足,确保导致严重事故和大量放射性向环境释放的概率低于当前社会公认的水平,即已有核设施为10-5,新建核设施为10-6。而对于放射性物质,目前尚未有类似的定量描述。
另一方面,核保卫在本质上是更加有预见性的。就其字面来看,核保卫是采用一系列的措施与办法,用来预防、阻止及成功防卫有预谋的个人或群体接近预定的核设施目标,以免造成导致放射性外泄的破坏。核保卫的传统任务是防止盗窃核材料。
虽然在英语中安全(safety)与保卫(security)常常连用,甚至混用,但实现其目标的方法与途径确实是不同的。核保卫必须仔细核查所有的管理规定和每一个人。当有一个人站在一扇门前的时候,管安全的人可能会说:"谢天谢地,这门关着呢,这个人不会受到门后放射性的伤害。"而管保卫的人就会说:"这个家伙会不会带着武器破门而入搞破坏呀?"这个例子可以说明管安全的和管保卫的都会设置一系列规定,但一个是为了保护人,另一个则是为了保护物。
布拉克先生(美国):
安全safety与保卫security这两个英语单词常被混淆,在许多语言里,并没有两个唯一对应的词来表达其中的区别,很多时候只用一个词来表达这两个英语单词的所有意义。即使在英语里,它们用法上的区别也并不是绝对的。然而,我们还是可以给出一些界定:核保卫关心的是控制接触放射性材料或核装置,而核安全关心的是管理控制放射性的意外照射。
保卫并非是孤立的命题,接触只是导致意外照射的一个前提,所以保卫是安全的前提,因此也是整个安全体系的一部分。
过去我们保卫工作的基本假定,主要是针对未受培训、未经授权、不会安全地操作放射性物质的人,防止他们受到意外照射,同时也防止有授权的人因疏忽而受到或引起意外照射。"911"事件以后,这个假定不得不作些修改,要包括防止有人故意甚至精心安排而造成的事故照射。
这一改变使得我们必须重新考虑保卫工作的情景假定。我们必须假定,有人会为了恶毒的目的寻求接触放射性物质或装置的途径,这和那些因无知或疏忽而未经授权接触是大不一样的。
就核材料实体保卫来说,它也不是一个孤立话题而是一个前提,它是防止核扩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这一点来说,"911"事件只是改变了其程度而不是本质:即此类保卫总是认为非授权接触是故意的而不是疏忽。
石川先生(日本):
有关核电站的安全问题并未包括战争与破坏。在战争条件下,任何设施都不能保证不被摧毁,而对于破坏来说,更好的办法可能是在人员招聘与管理方面,这与核安全对策靠硬件软件一起上的办法是很不同的。
但是"911"事件以后,想法就变了。除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以外,核电站为防止恐怖分子而增强保卫的安全要求得到了公认。为了确保核电站安全,反恐包括防破坏的对策显然是有必要的。目前核电站保卫工作的实施仅限于防止盗窃核材料,主要手段是边界围栏,探测装置和出入口管理。世界上甚至还有这样的核电站,他们连上述起码的保卫措施都没有落实。
"911"事件以后,不少核电站加强了保卫工作,但具体细节一直没有公开。这也对,细节的公开无疑是在告诉恐怖分子哪里有薄弱环节。虽然加强保卫的工作不会失去国际性,然而异常激愤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现在是一个好时机,我们可以在国际级别上冷静地探讨核电站的反恐问题,探讨核电站反恐的主要轮廓。
当然,执行反恐对策是各国政府的责任,有一个共同理解的轮廓并不坏。可是我们还要注意到,仅仅按照轮廓去应对也还是不够的,因为反恐对策强烈地受到各国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制约。
从核安全角度说,能引发环境与人员照射后果的严重事故是超出设计基准(DBA)的事故。恐怖活动可能是引发严重事故的诱因之一。那么,我们也许可以定义"设计基准威胁(DBT)"。超出了设计基准威胁,可以认为预设的保卫屏障被破坏,就有可能产生安全后果。以设计基准威胁为依据设计的核电站保卫系统可以抵御这一级别的威胁,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威胁不超过设计基准,因此针对超设计基准威胁的措施是有必要的。起码它要保证使电站的保卫工作恢复到操纵员能有效地执行严重事故处理导则从而控制事故后果。但是话又说回来,超设计基准威胁并不一定导致严重事故。由于核电站安全系统设计得如此强健,破坏者必须十分了解电站的安全系统配置与运行,才有可能人为地引发一场严重事故。
普莱斯先生(英国):
我不认为保卫是安全的一部分。保卫与安全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保卫就其实质来说是比安全更为广泛的事项,有关保卫的规定或导则应当独立于安全丛书。我们可以给核保卫下这样一个定义:
核保卫:预防、探测与应对破坏、盗窃以及非授权接触或非法转运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以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手段与方法。
莱松先生(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处):
关于核保卫的定义,我们有如下担心,它可能引致机构内部认识上的混乱,并引致重大业务计划的变更。
"核"这个词从严格意义上说指的是可裂变材料,它与能量的可能释放有关,比如我们说"核动力","
核能",等等,还有实体保卫公约中所定义的"核材料"。把它扩展到其他放射性材料就有可能引起误解。我们的意见一开始就主张把与保卫有关的标题注明包括"非核的放射性材料"。如果用"核保卫"来简化表达保卫方面的意思,就会遇到我们在定义"核安全"时遇到的同样问题,它很简便,但有时引起误解。
保卫这个词也被讨论过很久,可是一直没有满意的解答。这个定义对我们没什么帮助,因为安全与保卫在意义上有非常明显的相互重叠。保卫,从实体的意义上说,是防止接触与获得放射性材料,这当然是安全的一部分,但它并不限于处置放射性材料,也包括所有危险物品。偷盗、非授权接触、非法转运,这并不是什么新概念,它在安全的领域里早就存在了。我们过去不得不处理过许多有关事故,其中有一些就提出了加强保卫的问题。"911"事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要加强保卫工作,防止核材料这一特别物质被恐怖分子所利用。如此而已。
费希纳先生(德国):
我认为安全是整个保卫工作的一部分,当安全与保卫问题同时出现时,应当保卫工作第一。
柳苏(中国):
Safety与security在中文中并没有单一对应的词,safety是安全,这没错。可是security是什么,在不同场景下是有所区别的。讲到与实体保卫系统有关时,我们把它翻译成保卫,或者保安。而一旦与政治、权力相关,我们还是把它译成安全。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就是从英文的security council来的。比如国家安全,是state security而不是state safety。再比如机场的安全检查,对应的英文也是security check,而不是safety check。有时甚至我们还把security翻译成保障,比如美国公民每人都有一个social security number(SSN),我们习惯上就把它叫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因为它与公民在社会上所能享有的权利相关。
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安全与保卫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大可不必在概念上绕圈子,简单说来,保卫关心的是动机,安全关心的是后果,对于核材料和核设施来说,他们最终的目的,都是防止放射性所可能造成的伤害。搞安全的人与搞保卫的人处理问题的思路绝然不同,有时会发生冲突。假如核电站发生了人为引起的超设计事故,搞安全的人会立即采取行动控制机组在安全状态,减轻或消除事故后果,而搞保卫的人则不许任何人动作,他要维持现场以发现可疑的破坏分子。究竟是安全第一,还是保卫第一,要根据彼时彼地的特定情景来决定。
具体到核电站这一可能的恐怖袭击对象,我们关注的重点应当是如何防止事件发生,当然我们也要预想事件发生以后的可能后果,以及缓解这些后果的应急办法。就核电站来说,传统的设计思想中虽未考虑恐怖袭击,但袭击本身只是一个初因事件。设计所赋予的机组能力在这一情景下依然是有效的。
核电站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是恐怖分子十分关心的对象之一。但核电站完善的安全保卫系统,和电站自身设计中的安全系统设置及应急规程的应用,使得针对核电站的恐怖袭击的发生率和成功率都极低。
如果核电站受到袭击,无论是什么模式,无论是否威胁到核安全,无论袭击是否成功,都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后果。但是,即使恐怖袭击导致了最严重的事故后果,其放射性后果也不会超过美国三哩岛事故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后果,核电站设计中考虑的设计基准事故和超设计基准事故的现象将完全包络可能的恐怖袭击危害,所以核电站的应急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并使事故的后果降低到最小。
目前恐怖袭击的方式在多年以前的核电站设计阶段是难以想象的,而且设计中所考虑的外部事件和内部事故多指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破坏,所以从这方面来说存在部分薄弱环节,在新形势下需要针对自身的特点加强防范,确保电站的安全生产。
由于核电站的特殊地位,实际中也存在针对核电站的恐怖袭击恫吓,这就要求我们确定并进一步完善"设计基准威胁",为核电站的反恐设计提供理论依据。
各核电站设计总是有所差别的,应当制定核电站保卫工作自查自评的方法和程序,指导各核电厂进行保卫薄弱环节的自查和改进。
你可能只是这世界的一个人,但对于某个人来说,你就是世界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