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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论坛关于发帖、回帖及注册帐号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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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护一片宁静的学习净地,大家论坛对发帖、回帖及注册帐号等实行极为严格的管理:
一、对于发布广告、垃圾信息,其他网站推广帖,反动及色情内容,一旦发现将删除其所有发帖;情节严重的,封闭其对应的用户帐号,乃至IP;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有些网友可能比较热心,把某个网站的网址粘贴过来,需要说明的是,凡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只有其他网站链接的帖子,一律被我们视为其他网站的广告帖或推广帖而被删除。
如果您有好的资料给核电论坛友分享,请把具体的内容发到我们的论坛。
二、对于注册的帐号名称中含有下流、污辱、反动、骂人等元素的,不管明显的,如“日你妈”,还是隐晦的,如“tmdwbd”,一律删除!对于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对于使用肮脏词语回帖的,如cao等,一律删除,并封其帐号、IP。
四、对于要求网友提供EMAIL,以给网友发资料为名变相从事广告宣传活动的,一律锁定其帐号,并删除其所发帖子!如果您有好资料给大家分享,请直接上传到大家论坛,或者联系我们上传。
五、对于在论坛上发群号,qq号等行为的,一律删除其所有发帖、回帖,严重的封IP和帐号。
六、对于恶意灌水的,删除其所有发帖和回帖。
七、对于发布诋毁他人或其他学校名声或声誉,或发布不实信息,企图对学员进行误导的,一律封其IP、帐号,并删除其所有发帖。
请大家合理使用大家论坛,共建一个和谐、健康、互助的网上学习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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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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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6: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支持核电论坛!!![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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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4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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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1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谨遵教诲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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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15: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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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无规不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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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核电论坛,大家一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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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5: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核电论坛真不错啊,今年想考会计,找到个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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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回复了还是没东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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