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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00 标识 B1310 设备标识系统的目的
设备标识系统是在设备零件和焊接接头与其相联系的文件之间建立明确联系的手段
B1320 标识系统与生产控制方法的匹配
标识规程必须与零件或焊接接头采用的生产控制方法的类型想适应
—单个物项控制时,每个物项使用一个标识号;
—按批控制时,每批使用一个标识号。
当从库存中直接提取零件,且零件只有一种钢号时,本篇所规定的标识规程不适用
B1330 标识方法
用于识别部件的方法有:
—蚀刻
—临时性标记(如油墨,油漆……)
—贴标签
—工艺卡
为了保证达到B1310的要求,应确定标识方法和车间组织规程
B1340 标识资料的类型
RCC-M不要求将任何零件或焊缝的原始资料(例如炉号,批号,热处理号及焊工号等)
打印或写在物项自身,标签或工艺卡上。
但是,采用的标记或代号应能清楚地查阅到包括生产控制管理所需要的文件。
当批件分成一批或几批制造时(例如热处理),则不需要在每个物项上注明原始批号,只要按新的标识系统能够准确的查找到该物项的原始标识即可。
B1350 重新打标记和重新贴标签
如果在制造过程中一个表示号码被移去或被抹掉,制造者应把标记或标签转标在该零件的其他适当部位。
在对同一批物项进行机加工时,不需要在每次机加工操作后都重新标记,但前提是:
—制造规程保证个批物项绝对隔离
—对机加工过程中的废品立即标上清晰,去不掉的标记
钢板在特定情况下,若轧制方向对以后的制造或检验有重要影响(例如试样的截取),必须在物项上指出这块钢板的轧制方向。
余料应按其后的用途作标识。
B1360 标记方法
标记方法应遵守2000章的要求
B1370 焊缝的参考标记
B1371 对所有设备的适用规则
为了在缝与其相应的文件记录之间建立一种明确的联系,应按下列规定来标记。
a)与母材齐平的焊缝:在焊接前应用蚀刻标记指出焊接合面的位置,环形焊缝在两侧同样距离彼此成90°的地方作四个标记,纵焊缝标记作在两端,这些标记距离焊缝坡口至少80mm。
但是,如果参考标记的位置和有关坡口的允许差值已表示在图纸上或规程中,并且在标识号起始处用箭头指出了焊缝相对参考标记的位置,则焊接接缝可以仅在一侧用参考标记标识。
b)对于作过射线照相检验的承压设备的焊缝:在每条焊缝上必须标出参考点,作为左右参考的基础,包括射线胶片的定位标记。在未使用定位标记的地方,要在参考点附近作其他记号,指出射线胶片的旋转方向。
B1372 辅助管道系统的规则
管道的所有焊缝,包括与母材磨平和要求做射线照相检验的那些焊缝,必须用一个在管道安装后可见的标识号来标记
标识号应根据三维图表示,标识号应蚀刻在距离焊接坡口最少40mm的母材金属上。
当无法保持这一距离或保持这一距离可能引起其它问题或使标识不明确时,则可满足不这一距离要求.但是,此标记应离焊缝坡口尽可能远。
应在焊接操作前进行标记,参考标记也应作在标识号的附近。
与母材磨平的焊缝的标识号应标在离焊接坡口不少于80mm处
承包商应制定标记规程来强制所有制造商,以保证某给定安装法的所有零件的标识代码一致。
B1373 用于反应堆冷却剂管道和其他设备的规则
所有承压焊缝,包括那些与母材磨平和要求作射线照相检验的焊缝,应用标识号作标记。
所有的标识号都应在制造商的文件中给出,如果由于技术原因这些标记必须移走或抹掉,那么,这些标记的原始位置与在设备上规定的各点的关系应能够由图纸上得到。
有些焊接接头的标识标记可以用模板重新定位,特别是作为上述图样的替代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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