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00税0目0 税0率0
一、原油0 销售额的5%-10%0
二、天然气0 销售额的5%-10%0
三、煤炭0 焦煤0 每吨8-20元0
其他煤炭0 每吨0.3-5元0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0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0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0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0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0 每吨2-30元0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0 稀土矿0 每吨0.4-60元0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0 每吨0.4-30元0
七、盐0 固体盐0 每吨10-60元0
液体盐0 每吨2-10元0
0课税数量: 00(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00(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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